一名中國籍男子抵達樟宜機場時,企圖以30元賄賂移民與關卡局職員以換取獲准入境,結果被控上法庭。
貪污調查局發表文告說,41歲的被告魏世杉上個月8日企圖向移民與關卡局人員行賄被拒,案件隨後轉交貪污調查局處理。
根據我國的防止貪污法令,任何人如果貪污罪成,可被罰款最高達10萬元,或坐牢長達五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