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開車遇車禍後棄車不顧,明天(25日)將被控上法庭。
警方的文告說,其中一名43歲男子是在今年5月9日開車在實里達航空大道行駛時,失控撞上一棵樹。他非但沒有報警,反而棄車離開事故現場。警方調查後也發現涉事汽車的車牌並沒有註冊。
另一名40歲男子則是在今年5月30日開車在實里達西連路行駛,結果失控撞上道路指示牌,但他同樣也沒有報警,並棄車不顧。
警方表示,駕車人士如果涉及損壞政府財產的交通意外,應在24小時內致電警方求助或向警方報案。當局敦促所有駕車者遵守交通條例,確保公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