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洪承利對易華仁的判刑比控辯雙方要求的刑罰都更高。在這之前,控方要求判處易華仁監禁六、七個月,至於辯方則是要求八周。
洪承利在宣判時說,聽取任何一方的意見將導致判刑「明顯不足」。
洪承利是一名資深法官,在1982年從新加坡國立大學取得法律學位後,隔年便取得律師資格。
他在1984年加入新加坡政府的法律部門之前,曾私人執業一段時間。他也曾在高等法院擔任多項司法職務,之後在1997年被調派到律政部屬下的新加坡土地註冊局。四年後,他被借調到新加坡土地管理局。
洪承利在2015年4月被任命為最高法院的主簿。同年,他獲頒公共行政(金)獎章。他後來在2019年4月受委為最高法院司法委員,並於2020年1月3日成為高庭法官。
洪承利也同時兼任國家法院的首席法官和工業仲裁法院副院長,主要負責建築、施工和刑事案件等。
曾經處理多起高知名度案件洪承利曾經處理過引起全國關注的案件,面對罪犯上訴後非但沒有減刑,反而加重刑罰。
他在2023年將一名騷擾下屬的公司董事的五個月刑期提高到一年。在控方對無罪釋放提出上訴後,他也推翻了國家法院法官宣布被告無罪的決定。
他最近也參與備受矚目的30億元洗錢案被告之一王水明的案件。他駁回了王水明向高庭申請推翻不准保釋候審的庭令,指王水明有逃跑的風險。
另外,曾經轟動一時的武吉知馬雙胞胎命案,他也負責審判父親葉俊宏。
洪承利當時表示,父母對子女施加的暴力將受到法律的全面制裁,並拒絕辯方提出同期執行刑期的要求,因為這是「道德不公」的。
在另一個涉及一名男子造成女嬰和幼小兒子顱骨骨折的案件中,洪法官是處理案件的三司之一。他駁回了一項要求縮短刑期的上訴,認為該判決 「太輕」 。
他也說,被告反而應該被判多坐五年監牢。
在對此案進行審查後,洪承利與另外兩名法官一起制定了一個新的量刑框架,針對對14歲以下的人故意造成嚴重傷害罪的框架。他也在其他判決中為律師制定了其他指導原則。
曾指出律師盤問性犯罪受害者應該有的適當行為洪承利也曾在2022年12月加入了一個三司庭,而該合議庭延長了兩名泄露他人私密照片男子的刑期。
在8月29日發布的一份判決書中,他詳細說明了律師盤問性犯罪受害者應該有的適當行為。
這起案件涉及一名家教非禮一名十歲學生,但受害人在案發時曾被問起她的衣著。
雖然這樣的問話方式可以接受,但洪承利認為,任何可能暗示受害者因自身穿著引起案件發生的盤問行為,都是不能被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