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明日報》報道
三名中國籍男女在金沙賭場
無照提供兌換錢幣服務
昨天早上各被判坐牢三周
根據新聞報道
警方於今年9月5日
針對在濱海灣金沙賭場
無執照兌換錢幣活動
展開執法行動
男被告和其他“中間人”
找有興趣把人民幣兌換成新幣的顧客
這些“中間人”最後也會獲得佣金
男被告聽同鄉說
新加坡或澳門從事無執照兌換錢幣服務
可以賺取所交易數額1%的佣金
於是借了錢飛新加坡進行非法勾當
抵達新加坡後通過微信進行兌換交易
據新加坡法令
無照經營任意種類付款服務罪名
罰款高達12萬5000元
或最長3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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