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莫哈末戴利懷疑女友與同事有私情,拿菜刀對著同事亂砍。(檔案示意圖)
懷疑女友與同事有私情,醋男持菜刀對著同事亂砍,直到同事逃進倉庫的房間才罷休,結果導致同事頭骨骨折,多處蒙傷。
監四年四個月 打三鞭
被告莫哈末戴利(38歲)承認各一項持危險武器蓄意重傷他人和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的罪名,星期五(10月18日)被判坐牢四年四個月,打鞭三下。
案發時,被告是一名送貨員。受害者吳偉宏(30歲)也是一名送貨員,此前與被告是同事,彼此認識。
這起事件發生於2024年1月6日晚上7時50分許,地點是樟宜南3街的一個倉庫。
案情揭露,事發前,吳偉宏賣了一台筆記本電腦給被告。被告隨後將電腦交給女友使用。
被告向警方供述時稱,發現電腦里有需要密碼打開的文件,女友不願提供密碼,而吳偉宏一直在「操控」電腦。被告因此懷疑吳偉宏和女友有一腿。
被告還稱,發現女友在網購平台賣東西,多次付費使用能增加曝光率的推廣出售功能。他認為女友承擔不起費用,所以堅信吳偉宏和女友有私情。
事發當天,被告與女友吵架,說要載女友去報案,結果卻開車到榜鵝生活聚場(Punggol Plaza)購買一把菜刀。
被告接著開車前往倉庫,一路上不斷問女友與吳偉宏是否有私情,女友否認。抵達倉庫後,女友留在車上,被告拿了菜刀去找吳偉宏對質。
根據庭上播放的視頻顯示,吳偉宏原本在搬運貨物,被告突然出現,拿著刀一路沖向他。吳偉宏見狀,連連後退,伸手制止被告。
被告不斷逼近,吳偉宏逃跑時跌坐階梯。被告趁機朝吳偉宏揮刀亂砍,吳偉宏舉手防禦,最終逃往二樓躲進一個房間裡。被告之後離開現場,並把菜刀丟棄。
事發過程被監控攝像頭拍下。吳偉宏報警求助,被告於案發當日被捕。
根據吳偉宏的醫療報告,他的頭皮受傷、頭骨骨折、左手有多處切口,左脛骨裂傷。他事後獲得30天住院病假。 (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