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知道在新加坡
外借銀行帳戶是違法的嗎?
示意圖
刑罰的程度是根據帳戶用途而定
如果借給非法放貸人員
可能會被判最長四年監禁
罰款$3萬至$30萬及鞭刑六下
但若是借予洗錢或詐騙
可能會被判最長10年監禁及
最高$50萬罰款
前幾天就有一名75歲婦女
因為網戀而開設銀行帳戶被判刑
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可疑資金高達$44萬
新加坡75歲婦女通過社交軟體結交「網戀男友」,在男友的指示下,為其開設銀行帳戶用於接收及轉帳資金,涉案金額超過$44萬。
圖源:TODAY
她一共面臨六項罪名控訴,但在今年5月份她承認了兩項罪狀,即欺詐銀行和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他控狀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10月22日,法官判刑入獄五周。
開設帳戶給未曾謀面的男友
Kang Pue Hua女士在2021年12月前通過WhatsApp認識了一名自稱為John Lee Marina的海歸男子,兩人隨即發展成戀人關係,但是至今其男子的身份不明。
示意圖
12月24日,Kang女士應男友要求,在宏茂橋中國工商銀行(ICBC)開設了一個銀行帳戶。帳戶開通後,她將ATM卡郵寄給男友使用。
開通2個月內,未知的第三方就用其交易了近$26萬的款項。她也陸續開設了兩個其他家的銀行帳戶,用來接收款項。據統計,三個帳戶前後交易了$44萬6千。
事情於2022年1月3日敗露,一名吳姓女子向警方報案,稱她按照名為Kelvin Lin的來電者指示向Kang女士的戶口轉了$10300。幾個月後,另一名女子也以相似事因報警,警方發現了戶口都是以Kang女士名義註冊。隨後,Kang女士在接受調查時,向警方謊稱自己的ATM卡已丟失,給出假口供。
該不該嚴懲?
5月29日,Kang女士承認兩項罪名。一、為她簽署了銀行開戶申請表,同意帳戶為一人持有,但她欺騙了銀行。二、為她主動將ATM卡外借給男友,但卻向警方撒謊,實施了妨礙司法公正行為。
她認罪後,控方控訴在其帳戶擁有大量的可疑資金,故促請法官判她坐牢六周至八周。
但被告代表律師表示,Kang女士的丈夫身患多種疾病,兒子也因為精神疾病無法工作,她身心俱疲。而騙子男友則用溫情攻勢和虛假的承諾給予安慰,達到操縱的目的。
此外,Kang女士也被騙了$2萬,希望法官判她緩刑監視或坐牢不超過兩周。
Kang女士的案件
帶給了我們深刻的反思
無論年紀大小
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
情感騙子的目標
希望大家都能加強防範意識
保護自己與財產不被不法分子利用
避免陷入法律與經濟的雙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