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4岁女童过马路被车撞死,当时负责接她回家的印度尼西亚籍女佣涉鲁莽行事,周三被控上法庭。
32岁的印尼籍被告丽丽安娜伊娃(Lilyana Eva)是在鲁莽行事造成严重伤害的罪名下被控。
“8视界新闻网”报导,控状指她在今年1月23日下午约4时58分,在新加坡里峇峇利路一带的因士迪申山(Institution Hill)带着4岁的Zara Mei Orlic过马路时,没有牵着她的手。女童因此跑过马路,被车撞倒,身受重伤。
根据早前报导,女童送院后伤重不治。研讯揭露,其死因是头部受伤。
根据验尸庭早前针对扎拉的死因发表的研讯结论,被告当时到里峇峇利路幼儿园接扎拉两姐妹。
被告牵着扎拉的妹妹,同时提着她们的书包,带着两人走路回家,扎拉当时走在被告前方。
事发时,右边车道停着数辆准备转入里峇峇利路的车子,扎拉穿过两辆车之间的空隙,想跑过另一条车道到对面的人行道。
开车载送两个孩子回家的涉事女子(40岁,澳大利亚籍)正好从里峇峇利路转入因士迪申山,撞上过马路的扎拉。开车女子感受到撞击,在约七米处停下,下车查看才惊觉撞倒扎拉,她留在现场直到救护车和警方抵达。
距离扎拉仅三步之遥的被告见状大声尖叫,并立刻通知扎拉的父亲。父亲赶到现场,只见被车轮碾过的扎拉口鼻大量出血。扎拉在昏迷下送院急救,但因头部受伤不治。
11月6日被控后,被告通过印尼通译员,向法官指出她想要聘请代表律师。案展11月13日过堂。
法官建议她通过刑事法律援助计划(Criminal Legal Aid Scheme,CLAS)求助。
根据刑事法典,因鲁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若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长四年,罚款最高1万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