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持自製「火槍」企圖襲警 男子被控企圖謀殺罪

2024-11-11

涉嫌在白沙公園持自製「火槍」企圖襲警的42歲本地男子,上周六(9日)被控企圖謀殺罪,若罪成將面對長達20年的監禁、鞭刑或罰款。

根據控狀, 42歲的Heng Shengxian Timothy被指於本月8日清晨6點26分到6點28分之間,在白沙公園裡的紅樹林走道使用自製的「火槍」攻擊一名助理警監(Assistant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犯下企圖謀殺罪。

警員開槍擊倒嫌犯警方在事發後召開記者會透露案件來龍去脈。根據勿洛警署署長助理警察總監王興順,警方在案發當天早上接到報案,指有女子坐在白沙公園(Pasir Ris Park)高塔的塔頂邊緣。

到場後,警員在附近尋找目標,卻未見任何人蹤影。就在搜查過程中,警員在公園一處的涼亭發現被告。當警員靠近時,被告突然使用自製武器噴出火焰,試圖攻擊警員。面對突如其來的威脅,警員拔槍警告,要求他放下裝置。

但被告無視多次警告,仍然繼續持武器向警員逼近。由於安全受威脅,一名30歲警員開槍射擊倒被告並將他逮捕。在現場搜索中,警員還在附近發現一把刀。

被告的手臂和腹部中彈受傷,警員立即對其進行急救,隨後由民防部隊將其送醫。另有一名24歲警員在對峙中擦傷,現場接受治療。初步調查顯示,被告疑似是報案人,故意謊報女子在高塔事件,引警方到現場後實施襲擊。

涉嫌餐館內打傷和騷擾他人除了企圖謀殺外,被告也涉嫌干下蓄意重傷和騷擾他人的罪狀。

控狀顯示,被告被指在去年9月8日晚上8點52分左右,在淡濱尼中5路的Saizeriya西餐廳里揮拳打傷一名男子的臉部,造成對方鼻樑骨折,犯下蓄意重傷他人的罪狀。

另外,他也被指在打人的當兒向傷者比中指,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罪狀。

根據警方,被告被控這兩項罪狀後因無故缺席庭審,而遭法庭發出通緝令,此外,他也有多項傷害和財物犯罪前科。

根據刑法第307條文的企圖謀殺罪,謀殺未遂若造成他人傷害,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和鞭刑,或最多20年監禁並罰款或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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