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图:法新社/Roslan Rahman)
人力部向国会提呈《职场公平法案》,为遭遇歧视的员工提供更多求助管道。
人力部在媒体说明会上表示,有关法案旨在巩固现有的职场规范,加强对员工的保护。法案也建立在2007年出台的劳资政公平雇佣指导原则(Tripartite Guidelines on Fair Employment Practices)的基础上。立法涵盖两项法案。第一项法案周二(12日)在国会由人力部长陈诗龙提出;第二项法案定明年提出。如果两项法案都获得通过,相关立法有望在2026年或2027年生效。
第一项法案明确列明职场公平法则的适用范围,以及雇主需遵守的规定。第二项法案则涵盖个人索赔的程序,同时扩大现有雇佣纠纷索偿庭(Employment Claims Tribunal)的权限。
人力部表示,当局先提出第一项法案,是要让企业可以开始做准备。
第一项法案将涵盖五方面,保护员工的年龄、国籍;性别、婚姻和生育状况;种族、宗教和语言能力,以及身心健康情况。劳资政公平与良好雇佣联盟(Tripartite Alliance for Fair and Progressive Employment Practices)和人力部收到的职场歧视相关投诉中,大多数涉及这些方面。
法案一旦通过,雇主将被要求在公司内部落实申诉处理流程。举报歧视或骚扰情况的员工将受到保护,身份不会被泄露,也不会遭受雇主报复,更无需负起民事或刑事责任。
另外,根据法案,如果雇主提拔员工时,偏袒某一国籍的员工,可能被令支付罚金。如果公司报复举报歧视行为的员工,人力部也会采取行动。
法案也规定雇主必须在职业前程配对网站(MyCareersFuture)上发布招聘信息,并在为外籍员工申请工作准证前,公平地考虑所有本地应聘者。
员工人数不到25个的小型公司将可豁免遵守法案。宗教组织也可以根据宗教信仰,做出招聘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