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又一例高空抛物!大家在路上一定要注意...... 28岁男子先砸窗,过后将床褥和两台电视机等从八楼窗口扔下楼,因涉嫌鲁莽行事被警方逮捕。
图片来源:联合早报 这起事件发生在星期四(9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地点是勿洛蓄水池路第608座组屋。 涉案男子是28岁的本地永久居民锺文基,他面对一项鲁莽行事危及他人安全与一项蓄意破坏财物的控状。 根据案情,今年9月12日中午12时30分许,被告从义顺回到位于勿洛的住家后,从厨房窗口将两台电视机、一个音响、一张白色床垫与一张床单扔下楼。 警方接获邻居通报后赶到组屋楼下时,正好目睹被告将其中一台电视丢下楼。被告被捕时独自在家,他抛下的物品没有导致任何人受伤。
图片来源:联合早报 被告于9月13日被控上庭,随后在心理卫生学院还押,并接受精神评估。报告显示,被告的精神分裂症复发,这或导致他在犯案时判断力受损和行为紊乱,但他在干案时并非处于精神错乱的状态。 锺文基于星期三(11月6日)认罪。 除了高楼抛物外,被告也在今年1月5日中午11时30分许,手持一个80公分的黑色三脚架在组屋走廊砸碎了邻居家的卧室窗户。邻居过后报警,窗户的维修费为180元。 控方陈词时说,若被告的精神分裂症未得到治疗,他有较高的再犯风险,同意提交强制性治疗(MTO)报告。
两人因高空抛物被罚
两名HDB居民由于高空抛物被法院判处罚款——这是首次根据条款定罪,条款规定,如果他们无法证明自己对该罪行不负有责任,则应推定有罪。
《环境公共卫生法》下的条款于2023年7月1日生效,这项条款使国家环境局 (NEA) 能够对高空抛物的行为采取行动。
图源:CNA
根据条款被定罪的第一人是一名63岁的男子,他于6月11日被罚款$700 新元。
国家环境局在7月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他从位于勿洛北2街的组屋单元里向厕所窗户扔了一个物体。
两周后的6月25日,一名42岁的妇女也因从宏茂桥52街一栋组屋的厨房窗户扔出食物和不明液体等物品而被罚款$700。
国家环境局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以监视高层建筑乱扔垃圾的行为。在这两起事件中,摄像头都捕捉到了高空抛物的行为。
图源:The Straits Times
国家环境局表示:“这是首次根据推定条款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定罪。两人都是第一次这样做。”
在住宅单位乱扔垃圾的人,第一次被抓最高罚款$2,000新元,第二次被抓最高罚款$4,000新元。
第三次或多次被抓后,违法者可能被处以最高$10,000新元罚款,还可能收到一份“工作整改令”,必须在公共区域做清洁长达12小时。
高空抛物的法定推定条款目的是为了让业主和租户承担更大的责任,防止乱扔垃圾。
图源:The Straits Times
一旦查出某个单元是乱扔垃圾的源头,且业主或租户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证明自己不是违法者,则将被告上法庭。
目前国家环境局已制定了一套框架来处理老年人、精神或身体残疾等弱势群体的特殊案例。此类违法者或其家人可以写信给国家环境局,并提供证明文件。该机构将审查每起案件的情况,然后再采取任何行动,包括发出警告。
当局不会对12岁以下儿童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如果成年人试图利用这一点将责任推给孩子,并被发现向执法人员撒谎,可能会受到进一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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