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起严重的性侵犯案件近日审结,一名男子因企图强奸和强迫口交罪名成立。这起案件发生在2018年8月7日凌晨,地点是金殿路第125A座的多层停车场。
被告,28岁的杨卓平(译音),面临两项企图强奸、一项企图强迫口交以及四项违反公路交通法令的指控。受害者是一名31岁的泰国籍女歌手,她在本地一家挂花场担任表演歌手。
被告对违反公路交通法令的指控表示认罪,但对于性侵犯的指控则不认罪。经过审讯,法院判决被告罪名成立。案件的陈词阶段已于昨日上午进行。
根据裁决书内容,受害者在供证时表示,她在案发前一天晚上开始工作,被告是当晚的客人之一。被告购买了花环为受害者挂花,并在隔天凌晨送受害者回家。受害者出于希望被告未来能继续光顾,同意让被告送她回家,并选择了一条远路以便与被告聊天建立关系。
然而,当两人经过事发地点时,被告突然抱住受害者并强吻她,随后将她拉到楼梯间的小房间内,两度企图强奸。此外,被告还企图强迫受害者为他口交。受害者表示,被告在过程中突然显得害怕并离开房间。受害者事后打电话向男友求救,并在当天下午报警。
停车场的闭路电视捕捉到了被告抓着受害者的手拉她进楼梯间,以及拥抱并强吻她的画面。为受害者验伤的医生在供证时表示,受害者私处部位有红斑和擦伤,这些伤痕不可能是自己造成的。
法官认为受害者是可信的证人,闭路电视画面和验伤报告均能支持受害者的陈述,因此判定被告罪名成立。在控辩双方对刑罚进行陈词后,法官表示需要时间考虑,案件将在下个月6日宣布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