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5歲男子因為性虐待兩名他照顧的小女孩,被法庭判處坐牢11年和7下鞭刑。
由於被告和這對姐妹花的母親是表親關係,法庭下令媒體不可報道他們的名字。
被告今天(21日)各對一項性侵犯、非禮和向孩童作出猥褻行為的控狀認罪,法官下判時,將其餘10項控狀一併考慮在內。
整起案件發生在2019年到2022年1月之間,姐妹花當中的姐姐在被告得寸進尺性侵她之後,告訴中學的老師,才揭發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