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3日)一名42歲的中國籍男子涉嫌企圖以150新幣賄賂警察被控上法庭。
根據新加坡貪污調查局(CPIB)公告顯示,被告人許順波(42歲,中國籍),在2024年11月13日涉嫌以150新幣分別賄賂兩名警官,以逃避警官針對他在公共場所亂丟垃圾而採取的執法行動。兩名警官拒絕了他的賄賂。
被告因其涉嫌行為面臨兩項指控,可根據《預防腐敗法》第 6(b) 條處罰。可被處以最高 10 萬新幣的罰款或最高五年的監禁,或兩者並處。
貪污調查局強調,新加坡對貪腐採取0容忍態度。如有與貪污相關的投訴和舉報(包括匿名舉報)可以通過致電、寫信、電子郵件或登錄網頁投訴入口進行投訴。
舉報或投訴儘可能包含以下信息:
涉嫌腐敗行為發生於何時何地以及如何發生?
涉及哪些人以及他們的角色是什麼?
行賄和受賄情況如何?
值班電話:1800-376-0000
寄信地址:2 Lengkok Bahru, S159047
電子郵件:report@cpib.gov.sg
Alex丨編輯
Alex丨編審
CPIB丨來源
Pixabay丨圖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