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的楊耀輝上個月獲法院批准有條件保釋,但由於無法證明英國內政部保留他的護照,仍被關押。
楊耀輝的代表律師昨天(10日)在威斯敏斯特地方法院,試圖爭取保釋他,但無法提供證據證明英國內政部持有當事人的護照。
律師建議法院讓當事人繳付更高的保釋金或增加他到警局報到的次數,作為保釋條件,但被法院拒絕。
律師也表示,將向法院申請傳召證人。如果申請獲批准,將迫使英國內政部回應或出庭解釋無法提供楊耀輝護照相關證據的原因。
英國法院定明年5月開始審理我國引渡楊耀輝回國受審的申請。
楊耀輝涉嫌在本地犯下教唆欺騙罪行被通緝。他是在上個月4日被英國當局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