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加坡永久居民,因涉嫌協助中國網絡賭博集團洗錢在前往印尼時被捕。
40歲中國籍男子嚴某,原本計劃與家人一起前往印度尼西亞的峇淡島度假。12月2日,當嚴某與家人抵達渡輪碼頭時,印尼移民官員將他拘留。嚴某被指控協助一個中國網絡賭博集團洗錢,金額高達1億3000萬人民幣(約2400萬新元),因此被中國警方列為嫌疑人。
據印尼移民局局長稱,國際刑警組織早已對他發出紅色通緝令。紅色通緝令要求全球各地的執法人員協助逮捕或拘留被某國通緝的嫌犯。12月5日,嚴某被移交到位於雅加達的國際刑警部,關於將他驅逐出境或遣送回中國的程序正在進行中。
據彭博社報道,嚴某自2015年以來在新加坡擁有一家名為Raising的私人有限公司,經營電子零部件批發和裝修承包,註冊地址是東北部一個組屋單位。Linkedin上一個與嚴某背景資料相同的帳號顯示,他是公司的銷售總監,曾在中國廣東省工作,有豐富的跨國管理經驗,並曾在菲律賓工作。
那麼,為什麼嚴某在新加坡沒有被逮捕呢?
根據「聯合早報」的報道,新加坡當局知道國際刑警組織對嚴某發出了紅色通緝令,但根據新加坡法律,紅色通緝令並不賦予警方逮捕被外國司法管轄區通緝的逃犯的權力。警方只能根據符合法律要求的引渡請求捉人,但沒有收到中國當局的任何協助請求。嚴某在新加坡目前沒有受到任何調查,也沒有捲入30億元的洗錢案。當他獲得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時,國際刑警組織尚未對他發出紅色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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