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月入兩萬元的總執行長被指嫖雛妓,5次與16歲少女進行性交易,審訊後昨早被判罪名成立。
被告是42歲的馬里奧(譯音),他面對5項與未滿18歲少女進行性交易的控狀。被告不認罪,案經12天審訊,法官於昨早發表裁決。
根據控方結案陳詞,被告案發時在自己成立的公司當執行長,月入2萬元。他通過Sugarbook網站認識一名16歲少女,兩人於2021年12月2日首次見面。少女當時為被告手淫,並向被告收取300元。
控方指被告在2022年1月5日至4月13日間,4次與少女進行性交易,少女將初夜獻給被告,被告每次會給少女300元至600元。
少女供證時說,她案發時雖當兼職工,每月工資加上零用錢有700元,但她還是想存多一點錢環遊世界,所以才會上網找「甜心爹地」(Sugar daddy)。
根據少女在網站上看到的被告自我介紹,被告稱是有500萬元的高凈值人士,少女認為被告能滿足她在金錢上的需要,最後選擇與他聯絡。
少女指出,她最終對被告產生了好感,但當她發現被告與她未成年的朋友見面後,決定阻止被告繼續嫖雛妓,因此報警。
少女供證時說,她因多次與被告長時間相處,發現被告真心對待她,也給她關懷,結果在2022年4月對被告產生好感。
少女後來在2022年4月與一名同齡的朋友見面時,發現她的朋友也通過Sugarbook認識被告,朋友與被告見過面,被告也給了她的朋友錢。
少女說,被告曾指出害怕與未成年的她進行性交易,但被告如今看似能接受與其他未成年少女見面。少女為此感到內疚,認為是自己為被告「打開了這扇門」。
她與精神科醫生討論過此事,最後為了阻止被告繼續嫖雛妓,在醫生的鼓勵下,決定報警。
被告不認罪,雖承認與少女有過性交,但堅持不涉及金錢交易。法官指被告在與少女見面期間,曾在半夜時分提款,認為被告不是個可信的證人。
被告稱與少女是朋友關係,當他知道少女有經濟困難時才會出手幫忙。
不過,控方指被告是有經驗的Sugarbook使用者,他通過平台與至少15名女郎見面,並與部分女郎發生性交,也給過她們錢。被告應清楚知道少女與他發生性交是為了錢,少女也在交易前將告知被告她的收費。
法官也指出,被告曾在簡訊里,問少女是否談過戀愛,顯示兩人不是情侶關係。被告在家裡與少女見面,兩人沒有外出消遣,都叫外賣,少女性交後便回家,顯示兩人純粹是在進行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