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和人力部長兼貿工部第二部長陳詩龍醫生,就美國媒體《彭博社》誹謗性報道採取法律行動。
12月12日,《彭博社》發表了一篇名為《新加坡豪宅交易越來越神秘》的文章,文章內容指出,新加坡越來越多的人通過信託購買房屋,隱藏業主身份。
文章稱,從1月到12月初,至少簽署了價值11億新元的交易,接近一半的洋房購買交易(按價值計算)沒有包括被稱為「產權警告」的法律文件,這些文件使交易廣為人知。沒有產權警告的交易更難追蹤,因為它們不會出現在新加坡市區重建局維護的資料庫中。
該文章稱,新加坡人力部長陳詩龍在去年在Brizay Park社區以近2730萬新元購買了一棟優質洋房。
2023年8月,瑞銀信託公司以8800萬新元從新加坡律政部長尚穆根手中購買了一棟位於Queen Astrid Park地區的洋房。
尚穆根和陳詩龍昨天(12月16日)下午在各自臉書發文稱,《彭博社》發布一篇涉及他們房地產交易的誹謗性文章。
兩位部長在尋求法律意見後,針對該文章向彭博社發出律師信,並會對那些就相關交易發布同樣具誹謗言論的人,採取類似的法律行動,他們認真看待這些指控。
之前也出現過部長被誹謗的案件
從2023年7月開始,,稱「新加坡當局在中給予了部長便利」的事件又引起了不小的風波。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和外交部長維文起訴李顯揚誹謗。由於李顯揚沒有回應,法院在11月做出缺席判決,批准兩位部長的禁制令,要求李顯揚不得再發表不實指控,並且要賠償。
今年5月,李顯揚在臉書上發帖誹謗兩位內閣部長,高等法院判他賠償每位部長20萬新元(約100萬人民幣),總共40萬新元(約210萬人民幣)。
2019年10月,時任總理李顯龍的代表律師對《網絡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的一位女作者發出律師函,表示她撰寫的文章已經對李顯龍造成了誹謗,並要求對方立刻刪除文章、進行道歉以及賠償。
(圖源:網絡公民)
2019年12月31日,法官發出了間中裁決,裁定作者必須對這起誹謗事件進行賠償。由於《網絡公民》的主編拒絕道歉,並拒絕刪除文章,李顯龍隨後也對他發起了訴訟。2020年12月,許淵臣誹謗案在高庭開始進行審理。
最終,涉案的主編和作者必須賠償李顯龍共計37萬新幣。其中的21萬新幣由主編獨自支付,而剩下的16萬新幣則由主編與作者共同支付,而 筆賠償款李顯龍 捐給了 慈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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