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團伙連竊豪宅案 在溫莎園路偷57萬元珠寶兩被告認罪

2024-12-18

兩名被告是中國籍的羅昌長(44歲,左)和龍志華(38歲,右),各面對一項破門行竊的罪名,星期二(12月17日)在國家法院認罪。 (檔案照片)

兩中國籍男子專程飛來本地闖入私宅破門行竊,盜走女屋主近57萬元財物,被捕後又不肯交代贓物去向,昨早(17日)在國家法院認罪。控方求判監禁至少五年半,將於1月16日判刑。

涉案的兩被告分別是38歲的龍志華和44歲的羅昌長;各面對一項破門行竊的罪名,星期二(12月17日)在國家法院認罪。

案情顯示,龍志華和羅昌長分別在6月19日和21日入境我國,住進芽籠的四鏈景酒店(Four Chain Hotel)。

6月21日傍晚,兩人從酒店前往溫莎園路住宅區,四處遊走和觀察,物色干案目標。大約晚上7時40分,他們鎖定一家沒有開燈的房子,於是翻越超過一米高的圍牆進入住宅。

龍志華撬開受害者臥室的玻璃門,用手電筒照明後開始在房裡翻箱倒櫃。他翻找衣櫃後將裝有珠寶的抽屜取出,遞給羅昌長。後者取出珠寶,並將其放入房裡找到的一個白色塑料袋。兩人接著又在房裡搜找其他珠寶,放入同一個塑料袋。

晚上8點15分左右,他們帶著裝有受害者珠寶的白色塑料袋離開了溫莎園,走向附近的住宅區尋找其他適合下手的房子,直到晚上9點43分才離開。

根據法庭文件,案發時,受害者的母親和兩名幫傭在房子的另一處。

受害者於當天晚上11點48分回家,凌晨12點15分發現房間裡的部分珠寶不見,衣櫃里的珠寶盒也被清空,於是報警。

警方通過溫莎園一戶人家的閉路電視錄像追蹤到兩人,並於6月26日將他們逮捕。

兩人落網後被帶回酒店,警方從客房裡起回受害者的部分珠寶,總計約39萬200元的珠寶則未被尋回。

另外,警方也在酒店客房的抽屜里找到其他不屬於兩人的物品,其中包括10件珠寶和名表和現金。

案展1月16日判刑。

龍志華也另外面對一項控狀,指他在6月26日,在芽籠一家酒店內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一個錢包、一隻手錶、一對耳環和五枚戒指。

控方以破門行竊罪加以提控,他們昨早承認了罪行。

兩人屬同一犯罪集團 案情顯示,龍志華率先於今年6月19日抵達本地,預計6月29日返回中國,他到了本地後入住芽籠的一家酒店。

羅昌長兩天後跟著抵達,並直接前往芽籠的酒店,住進龍志華的酒店客房。

調查發現,他們都屬於中國的一個犯罪集團,專門到本地破門行竊。除了這兩名被告外,犯罪集團還有另外至少五人也曾在今年6月份前來本地參與破門行竊案。

翻牆闖入私宅盜竊 6月21日傍晚,兩人在酒店會合後迅速帶著手電筒,前往溫莎自然公園一帶的私宅尋找下手的目標。

到了晚上7點40分左右,他們留意到事發單位無人,於是翻牆入內,撬開女屋主的房門,用手電筒照明翻找財物。

最終,他們從屋主的衣櫃和抽屜里取出一些珠寶,全部倒進塑料袋裡帶走,只留下空盒子。

得逞後,他們返回芽籠酒店。

女屋主深夜回到家後發現家中財物失竊,便即刻報警。

警方最終通過電眼鎖定兩被告的身份,並於6月26日將他們逮捕。

部分失竊珠寶不知所蹤 警方逮捕兩人時,從他們的酒店客房內起回部分贓物。失竊的27件珠寶中,只找回了16件,另外價值39萬零200元的11件珠寶首飾下落不明。

此外,警方也起獲其他一些價值不詳的珠寶和手錶等財物。

他們落網後拒絕配合警方的調查,除了交代曾到溫莎自然公園一帶破門行竊外,但不肯交代他們如何破門而入,也拒絕交代其他珠寶首飾的下落。

至於他們之間的關係和來新加坡的目的,兩人同樣不肯透露。昨天,一名專門飛來本地接收近50萬元賊贓和現金的中國籍男子Wu Jinxing,被判坐牢七個月。他也被指同外國犯罪集團在本地私人住宅區的破門行竊案件有關。

屋主損失了約39萬元的珠寶首飾外,也需另外花費1295元找人維修遭破壞的門鎖和房門。

主控官求判五年半至六年 主控官在他們認罪後陳詞,要求法官判他們坐牢五年半至六年的時間,其中,龍志華因多一項控狀而應該判處較長的監禁。

法官說需要時間考慮刑罰,案展明年1月16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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