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紀律審裁庭近日對一名資深家庭醫生黃德發(Ooi Teik Huat)作出了判決,因其在未經適當看診的情況下,長期為同一名病患開具鎮靜類藥品,黃德發的醫生執照被吊銷八個月。
黃德發自1979年註冊成為醫生,擁有45年的行醫經驗。涉事期間,他一直在勿洛北3街第537座的The Civic Clinic行醫。
根據紀律審裁庭發布的判決書,黃德發對醫藥理事會提出的三項控狀均予以承認。
第一項控狀指出,黃德發在2004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間,15次混合開藥,即同時開出兩種具有鎮靜效果的苯二氮(Benzodiazepines)類藥品,如安定(Valium)和贊安諾(Xanax)。
第二項控狀涉及他在2002年9月3日至2019年11月27日間,至少107次未經正式看診,便允許診所助理或護士直接為病患開鎮靜藥。
第三項控狀則指他在同時期內,沒有及時將病患轉介給專科醫生。
紀律審裁庭認為,黃德發的行為對病患可能形成藥物依賴構成實質風險,且其多次重複這一行為,顯示他公然無視適用的行醫準則。
審裁庭指出,黃德發不應為了避免衝突而滿足對方索取更多苯二氮藥物的要求,且沒有展示出他有針對該病患的其他合規治療方案。
針對未看診便開藥的行為,審裁庭認為黃德發明知病患需要進行適當的檢查和評估,卻沒有這麼做,其行為嚴重背離了醫生應有的執業標準。審裁庭也認為,黃德發理應知曉病患可能已對藥物產生依賴,因此應該以更強硬的態度,將病患轉介給專科醫生,而不是繼續為他開藥。
審裁庭最終裁定,吊銷黃德發的醫生執照八個月,從判決日(11月5日)40天後,即12月16日起生效。同時,他也將受到譴責,並須在兩年內完成進一步教育培訓,以應對有焦慮、抑鬱或失眠症狀的患者。
此案件再次提醒醫療專業人員必須遵守行醫準則,確保患者安全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