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資政強調, 我們不但擁有與時並進、精心起草且符合國情的法律, 同時還擁有一批有能力以及廉潔的法官和官員, 這是我國法庭和司法部門能贏得海內外認可、信任和尊重的要素。
李顯龍資政在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十周年慶祝活動上表示,法律法規滲透到我國的各個層面。國人享有法治與安定,企業在商業上享有確定性,包括前來的海外投資者。
「海外投資者相信他們在這裡的投資是安全的。政府有行動自由權去做需要做的事,有效地進行公共治理。但同時又要遵守明確且實用的法律限制,這樣才能始終承擔責任。」
李資政也談到國際關係中的法規。他表示,國內法治和國際法治之間存在的一個差異。在國內法治,國家是最終的執法者,而在國際關係方面,則沒有最終的執法者。
他說,每個國家都宣稱尊重國際法治,並聲稱會按法規行事,但事實上國家為了尋求最大靈活性和優勢,會各自詮釋國際法則和規範,也因為國家擁有主權,國家可自行決定是否接受國際機構管轄。
李資政表示,各國往往對國際裁決或仲裁持謹慎態度,他們可能擔心國家主權受限或自身論據不足,寧願讓問題懸而未決,也不要承擔敗訴風險;地緣政治日益緊張讓這種情況加劇,各國往往拒絕把棘手的領土或海事爭端,呈交國際法院或常設仲裁法院,並單方面援引國家安全例外,以避開對世界貿易組織的義務。
他說即使國際法規並不完善,但它依然非常重要。
「事實上它正在變得更加重要且珍貴。國家之間需要共存、相互合作。國際間的業務仍然需要完成,各方也仍然需要就適用的規則,以及在跨境商業糾紛出現時,就如何解決達成一致。」
李資政也對新加坡國際商業法庭作為處理國際商業糾紛高等法院的表現給予肯定,認為它達到了大家的期望,進一步強化了新加坡作為國際糾紛解決中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