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55岁男子,从2018年起,趁女儿11岁智力残疾且家人熟睡时,对其进行性虐待,2020年12月再次猥亵。罪行2023年曝光,检方建议判6年零5个月监禁。
1. 案件概要
近日,新加坡一名55岁男子在法庭上对三项严重指控认罪,其罪行涉及对年幼女儿的性虐待与侵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由于法庭颁布封口令以保护受害者身份,该男子姓名暂未公开。
来源:联合早报
2. 案件经过
案件显示,此男子与前妻于2006年5月结婚,婚后育有两女。自2013年起,一家四口同睡在卧室中相邻的四个单人床垫上。
2018年至2019年4月期间,当小女儿年仅11岁且患有智力残疾时,该男子趁其他家庭成员熟睡,对女儿实施性侵犯,包括骚扰、亲吻嘴唇,并要求女儿进行性行为。
女儿因恐惧不敢反抗,只能被迫顺从。2020年12月,女儿14岁时,男子再次对其进行猥亵。
2020年12月30日,男子的妻子和女儿们搬至收容所,夫妻二人于2021年正式分居。2022年12月,受害人被送往寄养家庭后,向寄养父母透露了父亲的不当行为,罪行才得以曝光。儿童保护官得知此事后,于2023年3月9日向警方报案。
3. 法庭指控
1月28日,该男子在法庭上对一项使用刑事武力意图激怒未满14岁的人,以及两项利用刑事武力有意激怒关系密切的人的指控认罪。另外两项指控将在2月27日的宣判中予以考虑。
来源:ST
副检察官Joelden Lee和Tan Jing Min在庭审中详述了犯罪过程,指出受害者因目睹父亲殴打母亲,长期处于恐惧之中,面对父亲的侵犯时无力反抗。
检方要求判处该男子6年零5个月监禁,强调其罪行严重,公然在家人共处的房间内实施令人发指的行为,严重违背人伦道德,滥用了父亲的信任,也利用了受害者的智力残疾与脆弱处境。
考虑到罪犯已年过50岁,依法不能判处鞭刑,检方建议的监禁刑罚中包含六个月监禁以代替鞭刑。
根据新加坡法律,对于此类意图侮辱14岁以下年轻人谦逊而使用刑事武力的指控,犯罪者最高可被判处五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对关系密切的人实施犯罪的人,处罚将加倍。
参考资料:
1. 男子承认对 11 岁女儿实施性虐待, 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