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Barath Gopal前天(5日)承認一項偽造文件的罪名後被判罰款。
庭上揭露,2023年11月8日,被告有超過四天的年假可以申請,他卻告訴上司,祖父當天早上在睡夢中去世,公司批准了他三天的喪假。
當公司要求被告提交祖父的死亡證明書以便批准喪假時,他謊稱只能等到父親在2023年11月27日從印度回國後,他才能拿到死亡證明書。
同年12月7日,上司要求被告最遲在隔天提交死亡證明書,被告才聯繫了朋友的繼母,因為這名朋友同年7月剛去世。他向朋友的繼母謊稱,需要索取朋友的死亡證明書,以便證明自己因參加葬禮而缺勤。
他收到電子版的死亡證明書後,將文件上載到一個編輯應用程式中,將朋友的個人信息修改為祖父的信息,並填寫了虛假的證明編號、死亡日期、時間和地點,以及心肺衰竭為死因。
被告過後向上司提交了偽造的證明書,並故意省略了文件底部的二維碼,但由於沒有二維碼,上司無法驗證證明書的真實性,因此要求被告提供完整副本。他隨後發送了完整文件。
被告知道公司最終會發現他所提交的死亡證明書是偽造的,便在一周後辭職。
公司因批准他申請的喪假,損失了近500元。
根據法律,偽造死亡、出生或死產證明書罪成,可被判長達十年監禁、高達1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