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廟撿獲彩票 獎金1萬 善心嫂尋失主

2025-02-12

(新加坡訊)阿嫂年初六立春到洛陽大伯公廟看舞龍舞獅,散場時撿到萬字票,等到開獎後發現竟是獎金達1萬元的頭獎票根。她過後把票根送交警方,並公開尋找失主。

陳怡名把撿到的中獎票根交給警方。(受訪者提供)

善心嫂陳怡名(63歲,小販)主動聯繫《新明日報》,稱她上周一(3日)撿到中獎的萬字票根,希望失主看到新聞後去領取。

陳怡名當天到洛陽大伯公廟看舞龍舞獅表演,表演結束,人潮退散時,她發現地上遺落萬字票根,於是撿起來查看,赫然發現其中一張是當天購買,2月8、9日兩期開獎的票根。

「我本身也有買萬字的,認得這組『漂亮』號碼幾天前才『跳字』開過頭獎,仔細一看發現是還沒開彩的票根,就特別留意。」

根據她提供的票根照片,失主買了2元大,2元小的「3388」。

陳怡名在洛陽大伯公廟看舞龍舞獅表演時撿到萬字票根。(受訪者提供)

陳怡名在洛陽大伯公廟看舞龍舞獅表演時撿到萬字票根。(受訪者提供)

她指出,若彩票沒中獎,票根就等同廢紙,丟掉即可。但若事主發現中獎卻找不到票根,肯定會很焦急。

博彩公司的記錄顯示,2月9日這組號碼開出了頭獎,該彩票贏得高達1萬元的獎金。

陳怡名說,當天現場很多人,她也不清楚失主是誰,於是把票根帶回家,等到開獎後於前天(10日)到盛港警局報警,將萬字票根交給警察。

被問及是否有過占為己有的念頭,陳怡名稱自知這筆錢不屬於她,一心只想物歸原主。

「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錢我不要。」

撿到萬字票根若占為己有,或是冒領獎金,可被視為欺騙,一旦被定罪可能坐牢。法庭會根據犯者是否有前科、冒領或占用的數額為多少等作為判刑的依據,最長監禁10年。

拾金不昧嫂曾兩次撿到有信用卡、現金的包包,一次拿去警局一次撥電找失主。

陳怡名在宏茂橋靜山巴剎售賣有機乾糧,曾兩次在巴剎停車場內撿到包包,都選擇物歸原主。

「一次撿到的包包里有信用卡和現金,我拿去警局。另一次撿到的是德士司機的錢包,我根據聯絡方式打電話給他,讓他回來取。」

此外,陳怡名指出,她偶爾會買萬字票,大多都只買一元大,兩年前曾中了頭獎,當時也獲得逾2000元獎金。

「因為我之前中過獎,知道中頭獎的不容易,所以才希望能儘快歸還給失主。」


相关文章

  • 醫院食齋米粉3樣料 患者指7元太貴
  • 1腳車道有縫隙 騎士訴人傷車損
  • 微退休成就業新趨勢 停工探索興趣者占比上升
  • 馬國擴銷售與服務稅措施明日生效 外國人需承擔高昂費用
  • 新加坡星展銀行宣布推出200萬新幣現金回扣!每周六領取一次!
  • 烏節路*SCAPE青年中心煥新升級 11月重開聚焦創業與數碼科技
  • 亞洲旅遊持續升溫 中國取代日本躍居最熱門目的地
  • 女子在新加坡知名甜品店吃沙冰咬到塑料!怒索1.6萬新幣賠償,甜品店回應了…
  • 新加坡今早突發大案!通緝犯逃跑撞車,警方圍捕三人涉毒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