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31歲的被告Nguyen Thi Thuy Quyen昨天(24日)承認兩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其他兩項控狀也在判刑時被納入考量。
她被指控同名為Jonathan Kwek Zi Hao的一名男子假結婚,以申請長期探訪准證。庭上並未揭露這名男子是否已被提控,或將被控。
一名移民與關卡局高級檢察官告訴法庭,被告的工作準證有效期是從2022年8月27日到2023年2月2日。她持有工作準證,在我國當表演藝人。
在她的工作準證即將到期時,她從一個網絡通訊平台看到一則有關假結婚的廣告,這則廣告稱可以協助外籍人士延長在新加坡逗留的時間。
回復這則廣告不久後,被告就接到來自一名自稱為「傑森」(「Jason」)的男子的電話,安排和她見面,商討有關假結婚的配套。
該男子後來被確認為本地男子Ng Chee Hon,他目前正在潛逃。
付中間人3萬元被告之後同「傑森」和Jonathan見面,而「傑森」表示,Jonathan將會是被告的假結婚對象,以此為她申請探訪准證。作為交換條件,被告必須支付「傑森」3萬元,每個月也得支付1000元的酬勞給Jonathan。
被告同意了這項安排後,便支付「傑森」另外3000元,讓他安排自己和Jonathan見面。
被告之後就返回越南,而Jonathan於2023年4月3日飛往越南和被告見面,兩人於同一天一起返回新加坡。
他們抵達我國後就各走各路,一直到同年4月10日,在一家酒店註冊結婚才見面;他們在婚後並未同居。
第二次延長准證時被駁回被告之後成功在2023年6月26日申請到長期探訪准證,但在去年5月12日再次嘗試申請探訪准證時,被當局拒絕。
被告總共支付了4萬4000元,包括支付給「傑森」3萬元的安排費,和分別在14個月里,每月支付Jonathan1000元。
被告的代表律師Sarindar Singh表示,被告只是整個犯罪群體的其中一人,而她在這起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微不足道」,且是一個「被誤導進和容易受騙的人。」
假結婚的罪名若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長達十年,或罰款高達1萬元,或兩者兼施。
做出虛假陳述以獲取移民便利的罪名若成立,可被判處坐牢長達一年,或罰款高達40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