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引述馬國媒體《新海峽時報》(NST) 報道,被告Muhamad Adam Haiqal Abdullah今天(27日)在吉隆坡安邦地方法庭認罪。
這起案件在馬國社會引起廣泛討論,當地18家馬國媒體在報道此事時播放閉路電視的畫面,但帳號均遭到社媒TikTok封鎖。
報道指出,被告持有殘疾人卡,他被控在上周五(21日)傍晚6點20分在位於雪蘭莪州的峇冬加里(Batang Kali)一所回教堂猥褻女孩。閉路電視的畫面顯示,被告偷偷溜進回教堂的女性祈禱區,趁眾人在祈禱時從後抱起女孩,然後想要往外走。女孩後來大力反抗,被告見狀趕緊逃跑。
該視頻之後在網上廣為流傳,馬國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呼籲公眾不要再轉發該視頻。
被告的行為牴觸《兒童性侵罪行法》,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20年,並處以鞭刑。
據報道,地庭目前正等待福利部門的社會報告,法官擇定在3月27日下判。在審訊中,檢察官建議以1萬5000令吉(約4528新元)保釋金,且被告必須到警局報到,禁止騷擾受害者和證人。
但被告表示他並沒有保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