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涉案的36歲男子Oh Shen Leong共面對三項控狀,指他在2023年9月8日凌晨,酒後開車送兩名朋友回家時,半路遇上警方路障卻拒絕停車,還逆向行駛逃離現場。
警方追蹤車牌號碼到他朋友的住處。被告最初在錄口供時,謊稱是一名補習老師,並虛報身份證號碼和出生日期,還否認喝酒,聲稱請了代駕。
當警方發現他提供的身份證號碼無效,而再度向他求證時,他才說出實情。
被告今天(28日)認罪後,控方要求法官判他坐牢兩到三個星期,並吊銷駕駛執照兩年。他的代表律師則要求判他罰款。
案件展延到4月17日判刑。
遇路障拒絕停車者,如果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長達七年,或罰款高達一萬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