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出口管制?新加坡半导体:小意思啦

2025-03-01     缘分     6797

我想更详细地介绍一下我们是如何管理出口的。潜在的违规行为可能包括出口、转运、在没有必要许可证的情况下转运战略物资,或提供虚假或误导性文件或信息,不正确的申报,以及在没有许可证或没有登记的情况下代理战略物资--有了这些,就可以实施刑事处罚。

我们如何平衡与外国同行的合作?正如我早些时候在答复中提到的,虽然我们目前可能没有法律义务执行其他国家的单边出口管制(这些管制可能会不时变化),但在新加坡运营的公司如果其国际业务活动适用这些法规,则应考虑到这些法规。

外交部(MFA)和新加坡海关还与一些外国对口部门(如美国)达成了现行安排,以促进对相关公司的调查。当我们不时收到有关指控的信息时,如果我们意识到存在违规行为,我们将承诺自行开展这些调查。

我们采取的方法是系统而彻底的,我们希望继续强调,我们有一个开放、包容和透明的监管制度,它适用于我们今天的所有合作伙伴。我希望这能回答叶先生的补充问题。

议长:有请潘丽萍议员。

潘丽萍(丹戎巴葛集选区议员):我有一个补充问题想问部长。我想知道是否有计划发布任何行业指南,以支持在新加坡经营的公司遵守出口管制和国际制裁?

陈诗龙医生(人力部长兼贸工部第二部长):正如我早些时候所说,各国可能会不时单方面实施出口管制。我们对在新加坡经营的公司非常明确和透明的一点是,他们应该遵守各国的出口管制,而不是利用新加坡作为绕过或规避这些出口管制的国家。

为此,正如这位议员所强调的,我们不可能涵盖各国可能单方面实施的所有潜在、可能或未来的出口管制。但是,这些原则一直指导着我们,使我们成为一个享有盛誉的商业中心,这些原则将继续保持一致,我们将恪守这些原则。当这些单方面的出口管制不时引起我们的注意时,我们将与相关国家合作,以澄清这些管制,并与它们接触,正如我们正在与我们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美国积极接触一样,以了解我们如何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更好地教育总部设在这里的企业,以确保它们能够遵守这些管制。我希望这能让这位议员放心。

议长:有请林志蔚副教授。

林志蔚副教授(盛港集选区议员):议长先生。原问题提交外交部,现转交贸工部。我理解这一转发背后的动机,但希望外交部的部长或一位部长能够对要求采取更多外交政策的问题作出答复。

尽管陈部长声称英伟达产品的实际销售额仅占 1%左右,但英伟达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最新文件显示,在截至 2024 年 10 月的九个月中,该公司的总收入达到 910 亿美元,其中国内收入略低于一半,即美国国内收入。其次是新加坡,约为 70 亿美元,超过中国(包括香港)的 120 亿美元。这意味着新加坡约占英伟达全球收入的 20%。

像我们这样的转口贸易中心,即使我们的增值部分很小或可以忽略不计,但收入数字却如此夸大,这并不罕见,这也并非像部长似乎暗示的那样真的与欺诈有关,而实际上是合法的会计做法和原产地规则的阴谋。

无论如何,标题上的不平衡会引起商业行动,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那么,请问外交部是否知道这些不平衡现象?如果知道,它的评估是,从外交政策的角度来看,促进转口贸易对国家利益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与此相关的是,外交部是否有正式机制对 MTI 不可避免会产生外交政策影响的贸易决定进行审查或提供意见?

最后,有一个问题是直接问 MTI 的,鉴于新加坡现在被美国置于二级地位,政府将采取或计划采取哪些具体步骤来防止我们的地位被进一步降级,因为这可能会危及我们的人工智能中心愿望?

议长先生:有请外交部长维文先生。

维文医生(外交部长):议长先生,新加坡是一个转运中心,是成千上万家国际公司的重要区域和全球总部。我们的贸易额是我们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三倍,我们的公司所从事的一系列活动,不仅是新加坡和新加坡人拥有的公司,而且是这些公司的全球拥有者所从事的活动,都有区域和国际足迹。因此,我不知道贾穆斯-林副教授所说的不平衡指的是什么。

新加坡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独特的角色,这些独有的特点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举例来说,正如这位议员所正确指出的,Nvidia公司在其报表中指出,22%的芯片销售额是向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的实体预订的,但我的同事已经向这位议员解释过,只有1%实际进入新加坡,并部署在这里的数据中心,为政府和其他大型企业服务,我应该补充说,包括超大型企业。因此,这并没有什么不寻常或不平衡之处。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企业和公司是否利用新加坡逃避单边出口管制。我的同事非常仔细地向下议院解释说,新加坡通过《战略物资管制法》依法实施多边出口管制制度。他提到了瓦森纳安排、澳大利亚集团和导弹技术控制制度。基本上,这些制度特别侧重于武器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化学和生物威胁以及其他潜在的重要两用设备。这些都具有法律效力,我们以联合国安理会为参照。

世界上有 200 个国家。200 个国家有可能颁布单方面的出口措施。我们已经解释过,我们在法律上没有义务执行 200 个国家的单方面出口措施。不过,我们会执行经协定的多边出口管制制度。

话虽如此,但如果有公司出于某种原因,试图规避适用于它们的单边出口管制措施,利用它们与新加坡的联系--因为人们知道新加坡是一个干净、卫生、透明和有信誉的地方--我们不允许它们利用与我们的联系,采取欺骗或规避措施,规避适用于它们的单边出口措施,这不符合我国的国家利益。

问题的关键在于该公司有责任,我们不会容忍逃避、欺骗、虚假申报,甚至做假账;我们会就此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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