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曼谷郵報》引述政府消息人士表示,除了存款規定外,當地人也需要預先註冊並支付一筆費用才能進入。
消息人士也表示,這是泰國《綜合娛樂場所法草案》第65條的規定, 國務委員會正審查該草案,下星期二(11日)交由內閣審查。
政府人員可能會反對該規定,因為他們認為這可能與促進經濟發展的需要背道而馳。
消息人士表示,其他關鍵條款包括第59條,該條規定娛樂場所內的賭博活動將受新法管轄,而不是在反賭博法的管轄下。此外,第63條要求所有訪客要通過護照或身份證進行身份驗證,而第61條和第62條則禁止在賭場內進行網絡賭博和直播賭博活動,以防止賭場外的人參與。
當地財政部長表示,開設賭場娛樂綜合體的目的是為了刺激經濟、吸引外國投資,最重要的是打擊非法賭博,可是要求賭博人士要有大量存款在銀行,這就意味著很多泰國人仍會到邊境或非法賭博窩點進行賭博。
內政部長上個月表示,該草案對泰國人提出了入場要求,因此不太可能獲得內閣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