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報》報道,23歲的餐館業者林祥源(譯音)今日(7日)在馬國柔佛峇株巴轄推事庭受審。
他被控於2月27日凌晨1時45分,在峇株巴轄縣中江一餐館前蓄意傷害41歲男子,觸犯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罪成被判一年監禁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根據案情,被告原本試圖向傷者追討拖欠一個月的1萬2000令吉(約3616新元)欠款,但過程中憤怒失控,拿起藤鞭毆打對方,導致對方受傷並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
受害男子於星期二(4日)報警後,被告當天隨即被捕。
在庭審中,被告聆聽控狀後俯首認罪。法官隨後裁定,被告需繳納1800令吉(約542新元)罰款,若未能繳清,則須以三個月監禁替代,被告最後選擇繳清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