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文告說,58歲的被告Zhang Jinxia上星期四(6日)被定罪,今天(13日)被判處坐牢九個月,成為這起案件中、第二名被判刑的被告。
文告也說,被告已經針對罪成和判刑提出上訴。
案情顯示,金玉華在2008年到2012年間推出「黃金回購計劃」,以高達36%的高額回報率遊說客戶購買黃金。公司接著要求客戶將金條寄放在公司進行檢測,三天後就會歸還同等黃金。據了解,金玉華總共回收了大約3500公斤的黃金。
金玉華的採購主管Choo Chee Loong負責將這些金條典當。由於每人典當的金條重量有限,被告答應幫忙,並以16萬8000元,將三公斤金條典當給當鋪,過後卻向當鋪謊稱遺失當票,把黃金贖回後,再轉當給另一家當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