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商人保盧斯今天(13日)通過視訊方式出庭。他的代表律師也向我國法庭申請保釋,並提交了列明當事人健康情況的文件和宣誓書。
我國政府律師表示,監獄署需要四到五個星期準備保盧斯的詳細醫療報告,以便提交回應宣誓書(reply affidavit)。
保盧斯則在庭上告訴法官,他不願意回返印尼。
案件定下星期三(19日)續審。到時,政府律師必須向法院提供回應宣誓書的最新進展。
保盧斯是我國永久居民,自2017年起在本地定居。他同時擁有西非國家幾內亞比索的外交護照。
保盧斯因為涉及印尼政府電子身份證項目的貪腐案,而被印尼當局通緝。他在今年1月17日被我國貪污調查局逮捕,並關押至今,不允許保釋。
我國在上個月24日,收到印尼方面正式提出的引渡要求和相關文件。有關當局正在審核這些文件。
這也是新、印兩國簽署的《逃犯引渡條約》在去年3月生效以來,印尼向我國提出的首個引渡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