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早前報道,這名75歲的新加坡籍被告梁厚誠在香港逾期逗留,花光積蓄後,在2020年7月1日晚上涉嫌到一家連鎖藥店搶劫,但沒有得逞,隨後逃脫。
《香港01》報道,被告在2022年4月14日,又手持疑似槍枝的物品,闖入中國建設銀行(亞洲),把寫有「打劫!我們有槍,快把錢放袋裡,不合作,我們開槍」的字條遞給櫃檯女職員,並用槍指向職員,讓職員把錢放入所提供的袋中,得手後登上巴士逃走。
不過,他當晚就落網,警方也起獲一支氣槍和5750元港幣(約987新元)的現金。
稱欠債才打劫銀行被告被捕後稱自己欠債,所以打劫銀行。他表示,將字條遞給女銀行職員時,對方不害怕,所以他用玩具槍指著對方。
被告還表示,不知道自己搶了多少錢,看新聞才得知是1萬4000元港幣(約2403新元)。據報道,他把搶來的7500元港幣(約1287新元)給了房東交房租。
被告來港後獲女友支援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的背景,指他在新加坡已婚,2007年來港後,已和妻子失去聯絡。他隨後在當地認識一名女友,女方在財政上支持他。不過,2019年的社會運動和其後的疫情,令女友的收入減少,兩人的生活出現困難,他於是因財務困難、欠租而犯案。
據報道,由於被告在案件開案前一個星期認罪、以及在被捕後和警方合作,法官因此作出減刑,最終判他入獄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