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老闆,不好做了啊。
以前只需要攢個局、喝喝酒,給牛馬畫個餅,說幾句「貼心話」:
「有個主管的位置快空出來了,你是我重點考慮的人選。」
「別光看眼前工資,好平台能給你未來帶來巨大回報。」
「你的努力我都看在眼裡,繼續加油,你一定能得到想要的。」
「吃虧是福,別太計較,搞好同事和領導關係才是關鍵。」
就能換來一群牛馬當工人像打了雞血一樣拚命幹活,24小時隨叫隨到。老闆呢?舒舒服服坐在辦公室里等著數錢就行。
現在可不行了,牛馬尥蹶子了,只知道躺平,一點也不努力了。每個月就等著發那麼點工資,老闆想要給他們「加薪」都沒人上進……
越來越多的牛馬意識到:打工就是為了賺錢,你給我發工資,我給你幹活,公平交易。
可有些老闆還在那喊:「別問公司能給你什麼,要問你為公司貢獻了什麼!」更離譜的是,有的老闆連工資都拖欠……
最近新加坡就被爆出有3家公司拖欠員工薪水,人數高達30多人,最多拖欠了8個月的工資……
新加坡3家公司幹活不給錢
拖欠38名員工工資最長8個月
近日有報道稱,新加坡的醫療科技公司Napier Healthcare Solutions、銷售免稅品的ODF私人有限公司,以及經營私人會所的35A私人有限公司,這3家公司,共拖欠38名員工薪資不發。
比如醫療科技公司Napier Healthcare Solutions,14名員工被欠薪。
一名入職9個月目前已離職的員工透露,被拖欠的總工資為9萬新元,公司雖然分了6次給「補償款」,但遠遠不夠。每次去討薪,人事部門只會搪塞:「再等等。」
最後他只能離職重新找工作養家。
另外兩家公司則由一名新加坡女商人創辦,共23名員工的工資被拖欠。其中多位ODF前員工表示,他們已被拖欠五到八個月工資,連公積金和孩子學費都受影響。
此外,這名女商人開辦的另一家公司——FY工程私人有限公司,也有一名員工出現欠薪問題。目前雙方已和解,未進一步追究。
其他3家公司的37名欠薪員工,人力部和勞資政糾紛調解聯盟正在協助討薪,目前已將Napier Healthcare Solutions 欠薪追回。
唉,老闆們,時代變了,光畫餅可不行了,得實實在在發工資啊!
中國小伙來新加坡打工6年
最終准證被割、拖欠$700薪水
看來即便是在法律高度發達的新加坡,拖欠薪資這種事情,也是屢禁不止。
萬事通之前就報道了一期中國小伙在新加坡被欠薪的事件:中國小伙在新加坡公司工作6年,最後准證被割、拖欠$700薪水不還!管理層鬧失蹤
中國小伙阿青(化名)在新加坡一家公司工作了6年,持有WP准證。2025年1月24日,他的准證即將到期。早在2024年12月,阿青就開始詢問經理關於准證續簽的事宜,但始終未得到明確答覆。
示意圖
直到1月17日,公司才通知他准證可以續簽,並要求他立即體檢。1月24日中介告知因保險問題無法續簽,公司提議先割准證再申請,承諾不影響2月16日返新工作。
圖片來源:受訪者提供
無奈之下,阿青回到中國等待,然而自此以後公司卻沒了消息。直到2月16日,他再次來到新加坡,要求結清工資。但公司卻一再拖延,只結算了1月份的薪資,其他諸如加班費、飯補、假期等仍未核算,總計約700新幣未支付……
圖為阿青和HR質疑薪水發的不對
新加坡每年40家公司拖欠工資
外籍客工專屬的免費法律中心來了
新加坡人力部長兼貿工部第二部長陳詩龍醫生,今年3月曾在國會上透露,2020-2024年,每年大約有120起工作準證持有者向僱傭糾紛索償庭提出薪資申訴。
此外,人力部每年平均調查約40家涉嫌拖欠工作準證持有者工資的僱主,並對違規僱主採取執法行動。
為了幫助外來客工解決工資糾紛、工傷索賠、就業問題,甚至是被騙等問題,新加坡專為移民工人開辦了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的法律中心。
該中心由全國職工總會(NTUC)旗下的移民工人中心(MWC)與公益法律組織Pro Bono SG合作推出,位於新加坡客工中心的辦公場所內,地址為小印度實龍崗路 579 號。
簡單來說,新加坡政府和社會組織正在努力為外來客工提供更多支持和保障,確保他們的權益不受侵害。如果你或你認識的人遇到類似問題,可以到這個法律中心尋求幫助。
新加坡公司欠薪怎麼辦?
有以下5種方式幫忙解決
新加坡有明確規定:僱主必須每月至少給員工支付一次工資,並須在工資期結束後的7天內支付。
圖源:新加坡人力部
1. 不按時支付工資違法,可以聯繫僱主了解未支付或延時支付的原因,以及確認工資支付時間。
2. 可聯繫人力部求助。電話: +65 6438 5122
3. 被拖欠工資或沒有收到工資,可以向勞資政糾紛調解聯(TADM)提出與僱傭相關的索賠,或向工會尋求幫助。TADM 網址:https://www.tal.sg/tadm/eservices/employees-file-employment-claim
4. 此外,還可以聘用律師或找討債公司追討債務。
5. $30,000以下的債務也可以考慮無律師在小額法庭起訴欠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