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79歲的王明星早前被診斷患上骨髓癌,他原定在下個月2日認罪。不過,他在今天(26日)舉行的審前會議上提出這項要求。
王明星通過發言人表示,王明星要求更多時間,讓他從醫生那裡獲取更多關於病情、監督和所需治療的詳細報告,這將確保這些信息都能提呈給檢方和法庭,並獲得適當的考慮。
這起案件的下一次審前會議是在4月25日。
王明星是前交通部長易華仁刑事案件中的兩個關鍵人物之一。他在去年10月4日被控兩項罪名,包括一項觸犯刑事法典第165節條文的控狀,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