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的報道,被告Tang Hou Wai Xavian承認綜合欺騙罪後今天(27日)被判刑。
案情顯示,2023年4月17日到12約18日之間,被告在值班時雖然沒有顧客要求退貨,他仍「處理」了64筆虛構的信用卡退款要求,這些信用卡都和他的個人銀行帳戶有關聯,最終總值2萬8342元的貨被「退款」到他的帳戶。
去年1月份,公司的資產保護部門發現被告的行為並揭發他的罪行。一個月後,他承認欺騙了公司,人事部過後報警。
被告稱他把從公司騙來的錢都拿去應付大學的學費。案件被揭發後,他已作出全額償還。
控方原本要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七個月,法官也指被告欺騙的金額不小,但考慮他已償還,所以判他坐牢六個月。
根據法律,欺騙罪的最高刑罰是監禁十年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