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非原裝電池充電釀大火 男子被控疏忽導致姑姑死亡

2025-03-28

被告在客廳為非原裝代步工具電池充電,疑電池與充電器不兼容導致電池過熱失火,燒毀單位。(聯合早報檔案照)

(新加坡訊)男子為非原裝代步工具電池充電,結果電池過熱失火,意外導致同住的姑姑吸入過多濃煙喪命,昨天被控上庭。

《聯合早報》報道,現年21歲的被告普特拉努爾伊曼面對一項疏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控狀,被控後獲准以1萬5000新元保釋在外。案件展期至4月24日過堂。

這起意外發生於2022年3月9日下午1時13分,地點位於新樟宜路上段第27座組屋四樓的一個單位。死者是26歲的娜爾阿蒂卡。

控狀內容顯示,被告在事發當天為一個非原裝的代步工具電池充電,但未確保電池與充電器兼容,最終引發火災。

驗屍庭2023年5月針對死者的死因召開研訊。根據兩名調查官的供詞,案發時,死者和丈夫,以及侄子(即本案被告)3人在屋裡;她的孩子及小叔則在單位外。

民防在接獲通報的6分多鐘內趕抵現場滅火,並在廚房的雜物間找到死者、她的丈夫及侄子,3人當時已陷入昏迷。

然而,死者被救出時已經斷氣,救護人員當場施展心肺復甦術,並將她送進樟宜綜合醫院搶救。同天下午2時34分,死者在醫院被證實身亡。

屍檢報告顯示,死者死因是吸入大量濃煙。

進一步調查表明,本案中的代步工具是被告上網購買的。代步工具送抵時沒有安裝電池,被告於是上網花300新元買了一個二手電池。

火患相信由電池引發,原因很可能是充電器的電輸出與電池的電輸入不兼容,導致電池熱失控(thermal runaway),電池不斷加熱,最終分解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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