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易華仁案的酒店及地產大亨王明星,他的認罪庭審展期,案件展期到4月25日進行審前會議。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79歲的王明星早前被診斷患上骨髓癌,他原定在4月2日認罪。不過,他在3月26日舉行的審前會議上申請展期。
根據新加坡法庭網站的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ICMS),原定4月2日的認罪聆訊因辯方的申請而取消,目前正在等待獲取進一步的醫療報告。控方不反對這項申請,案件展期至4月25日進行審前會議。
王明星是前交通部長易華仁刑事案件中的兩個關鍵人物之一。他在去年10月4日被控兩項罪名,包括一項觸犯刑事法典第165節條文的控狀,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