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公司,该公司的董事和股东都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董事通过直接参与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进行深入思考和规划,确保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符合股东的利益和期望。同时,董事会还会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包括财务状况、投资决策和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命等,从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
因此,在新公司成立之处,确认董事会成员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今天就让我们书接上回,进入新加坡注册企业的第三弹:公司股东与董事资格的审核,了解新加坡对此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以下是新加坡成立新公司时对股东与董事资格的审核规定的总结及相关政策要求,需要的可以直接关注收藏了!
一、股东资格要求
国籍与身份
股东可以是任何国籍的自然人或法人(如企业、机构等),无国籍限制允许外资全资控股,无本地股东比例要求
人数要求
私人有限公司:至少1名股东,最多50名
公共有限公司:至少7名股东
年龄限制
所有股东需年满18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责任限制
股东仅承担其认缴但未实缴的股本金额,个人资产不受连带责任影响
二、董事资格要求
本地董事要求
至少1名董事必须是新加坡本地居民(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持有就业准证、创业准证等长期居留身份的人士)。
若公司无本地董事,需通过委任本地居民或专业公司秘书满足合规。
年龄与行为能力
董事需年满18岁,身心健康,具备管理公司的能力。
资质与背景
不得有破产记录或涉及商业犯罪的刑事记录;需通过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的身份验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地址证明。
人数与职责
私人有限公司至少需1名董事,公共公司至少需3名。
董事负责公司日常管理、财务报告合规及法律义务履行。
三、股东与董事兼任情况
允许股东兼任董事,但若公司仅有一名董事,该董事必须是新加坡本地居民。
非本地股东若需担任董事,必须满足本地董事资格要求。
四、总结
新加坡公司注册对股东和董事的要求相对灵活,但核心在于确保本地董事的合规性。股东结构可自由设计,而董事需满足本地居民身份及无犯罪记录等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