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晚上9时许,海军部公园的公共厕所发生了一起恶劣轮奸案。
事发当天,16岁的受害者与友人见面,碰巧伊斯纳里(案发时19岁,现年22岁)与受害者友人相识,三人便一同看电影。之后,伊斯纳里称想喝酒,买了一瓶琴酒和六罐红牛,受害者要求加入,他们一同乘车到海军部公园。当时阿敏(案发时20岁,现年23岁)和另一名朋友拉登(24岁)也分别联系了伊斯纳里,确定傍晚见面。当晚,共有4女3男共7人在海军部公园的长椅上喝酒。
受害者喝了几杯琴酒和红酒混合的饮料后微醺,伊斯纳里也喝醉了。后来,受害者想要呕吐,伊斯纳里扶着她到女厕,并把她拽到厕所隔间。在隔间里,伊斯纳里指侵并趁机强奸了受害者。
与此同时,阿敏和拉登发现两人消失了一段时间,便到女厕查看,看到伊斯纳里正在强奸受害者,还拍下了52秒长的视频。伊斯纳里持续强奸受害者时,拉登离开了女厕,阿敏走进隔间指侵受害者,还强迫对方为自己口交。此时,拉登再次走进女厕,伊斯纳里注意到后也指侵受害者。拉登和阿敏之后相继离开,伊斯纳里仍留在隔间继续强奸受害者。
当伊斯纳里和受害者最终离开女厕时,受害者步伐不稳,且在遭性侵时多次说“不要”和“不” 。
这起案件中,伊斯纳里面对四项控状,阿敏面对三项控状,包括强奸、擅闯女厕以及用手指性侵受害者等。
认为不应只判青年接受改造训练,控方上诉至最高法院,获三司判上诉得直。(档案照片)
年仅16岁时已是偷窃惯犯,青年落网后不知悔改,甚至在保释期间强奸女同学;最高法院上诉庭三司认为,原本的改造训练判刑过轻,为此改判青年入狱八年和打鞭三下,要让他“对法律心生敬畏”。
目前20岁的被告在2020年6月27日犯下强奸案。当时16岁的他在海军部公园(Admiralty Park)公共厕所强奸一名14岁少女,两人就读同一所中学。
被告认罪后,于今年1月在高庭被判接受改造训练一年。改造训练旨在改造罪行较重的年轻罪犯,协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控方认为刑罚太轻,星期五(9月6日)上诉至最高法院,获三司判上诉得直。
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因偷窃被控 保释期间强奸同学上诉聆讯揭露,在强奸案发生的两个多星期前,被告就因犯下至少20起偷窃案被控,他偷窃的物品包括电动脚踏车和电池等。被告面控后获准保释,岂料他不知悔改,在保释期间继续行窃,甚至犯下强奸罪行。
2020年6月27日,强奸案的受害人与男友在公园喝酒,在男友的指示下,受害人上社交媒体直播两人喝酒的情况。被告看到即时动态后,决定前往公园找两人。
被告晚上10时左右抵达公园时,受害人与男友已经喝掉大半瓶烈酒,受害人已是醉醺醺。酒瓶见底后,受害人开始呕吐和躺在地上。
被告用电动踏板车把受害人载到厕所,受害人接着在马桶呕吐。就在受害人躺在厕所地板的时候,被告突然把一件外套盖在受害人的脸上,男友则用手指性侵她。
受害人一度挣脱,但男友指示她再次躺在地板上。被告又一次用外套遮住受害人的脸部,不让她看见谁在和她发生性行为。接着,男友将受害人压制住,让被告强奸受害人。
同年10月,被告因连串偷窃罪行而被判接受改造训练,当时他的强奸罪行还未曝光。直至2021年2月,受害人把被性侵犯一事告诉校方,强奸案才被揭发。
三司:被告目无法纪 对罪行缺乏悔意
要求判被告坐牢打鞭的控方指出,被告对自己的罪行缺乏悔意,案发后甚至试图将责任推到受害人身上,例如声称受害人也享受性行为,以及批评她穿着不当。
三司指出,一般上法庭在惩治年轻罪犯时,会考虑判予能起改造作用的刑罚,例如改造训练或缓刑监视。然而,这类刑罚并不适用于本案被告,因为他目无法纪、犯案连连,法庭必须判他坐牢和被打鞭,才能让他对法律心生敬畏。
被告通过代表律师称,他的住家日前失火,希望能有点时间处理家里的事情,三司决定批准被告展期至9月27日开始服刑。
两人在星期一(4月7日)早上各承认一项强奸控状。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伊斯纳里入狱12年又6个月以及鞭打12下;阿敏则被判坐牢10年又6个月以及鞭打12下。
控方指出,受害者因醉酒无法抵抗伊斯纳里等人的行为,事后她的家属还怪罪她,导致他们关系破裂,她也无法再相信男人。伊斯纳里的代表律师称他没有跟其他两人串通犯案,阿敏的代表律师则表示他是一时冲动才犯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