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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刑事侦查局、新加坡商业事务局随后展开调查,发现40岁的柬埔寨籍苏某和35岁马来西亚籍新加坡PR许某涉嫌洗钱活动。
柬埔寨籍持有新加坡就业准证者苏某3年8月17日中午12:50分在樟宜机场第二搭客大厦企图出境,并未如实申报自己携带超2.2万新的现金(包括$3300新现金、1.3120万美金、5300港币以及5元人民币),因此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
图源:新加坡警察部队
同时,他还被指在去年4-5月18日间,聘请了一位外籍人士吴某京在无工作准证的情况下担任维多利亚园路私人俱乐部经理,抵触雇佣外来人力法令。
35岁马来西亚籍持新加坡PR许某则是被控在去年8月5日涉嫌用犯罪所得的2.6万新作为购买位于巴西立林公寓的押金,因此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
另外,此二人还被控在去年3月14日,连同吴某、苏某、吴某合谋欺骗业主,租下维多利亚园路的一处住宅,并让业主相信吴某飞是承租人,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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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聘请40岁、44岁两名苏姓男子的两家空壳公司已被注销,新加坡当局正在调查一家为上述7人中两人取得工作准证,但并未聘请他们的公司。警方也并未透露11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私人俱乐部的具体用途是什么。
新加坡警方强调严厉看待任何洗钱活动,包括未申报跨境现金流动,违例者将被严惩。当局会毫不犹豫对设立进行洗钱等非法活动的公司采取执法行动!
万事通温馨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若是抱着侥幸心理参与非法勾当,哪怕一时得利,终究也难逃法网。钱来得不干净,迟早都要“吐出来”,不仅财去人空,更可能搭上一生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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