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准證有多難申請,想必不用萬事通多說了吧~
「為拿新加坡准證,與新加坡人假結婚」的案例層出不窮…
但最近卻有一對真夫妻險些被扣上「假結婚」的帽子。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兒?快跟隨萬事通一起來看看吧,
新加坡男子為妻子申請探訪准證
謊稱兩人同住
事情還要從2021年7月29日說起…
當年36歲的新加坡人張思(化名)與24歲的越南人許欣(化名)結婚,婚後二人分居兩地。
張思住在大巴窯,許欣則是住在金吉路。
婚後一個星期時,張思上網為妻子申請外籍配偶長期探訪准證(LTVP)。在移民與關卡局工作人員向他核實資料時,他謊稱:「自己與妻子在過去4個月同住在大巴窯的單位。」
以此順利為妻子許欣拿到了為期一年的長期探訪准證。
婚後分居3年被發現
夫妻雙雙被罰3500新!
夫妻倆就這樣在新加坡兩地分居住了下去,3年後的一天(2024年7月11日),新加坡移民局官員上門調查,發現二人並沒有住在一起,於是當即逮捕了他們。
昨日(2025年5月8日),該案件開庭審理。張思與許欣分別面臨4項和3項牴觸移民法令的罪名。
兩人在庭上各承認了一項罪名,其餘罪項則交由法官在下判時一併考慮。
在法庭上,兩人的律師求情時透露:「兩人婚前已同居,身為妻子的許欣因為工作原因,經常晚歸。為了不影響公婆休息及家庭關係才搬出來獨自居住。」
並強調:「這不是一場假婚姻,兩位當事人對於自己的行為感到萬分後悔,選擇儘早認罪,懇求法官可以輕判。」
最終,夫妻二人雙雙被判罰3500新(共計約39200人民幣)。
61歲新加坡女子與28歲緬甸男子婚後分居
雙雙被罰6000新!
在今年2月11日時,發生了一起類似案件。
一名61歲的新加坡女子與28歲緬甸男子在2023年1月結婚後,女方擔心會遭到家人反對隱瞞了婚訊。
婚後二人並未同居,直到2024年6月6日,男方向移民與關卡局提交了新加坡公民配偶長期探訪准證和永久居民申請表,並由女被告作為擔保人。在申請中他謊稱自己與女方同住一年以上。
同年7月獲批為期兩年的長期探訪准證。但在9月時當局上門檢查,他因此被捕,女方也同樣在家中被捕。
最終兩人被各罰6000新幣。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遊走在法律邊緣,終有會暴露的一天…
對於此事,各位通心粉怎麼看?歡迎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