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報》報道,這三名被告年昨天(15日)早上在新山地庭面控。三人分別為25歲的前書記諾拉蒂卡、36歲的諾麗艾達,以及45歲的機構負責人諾拉菲達。
負責人諾拉菲達被控53項罪狀。 根據控狀, 她在2023年涉及串謀這兩名職員收取賄金,以協助學員通過駕照考試,兩名前職員代為收取賄金。她牴觸了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28(1)(c) 條文被判罪,並與相同法令第16(a)(A) 和第24(1) 條文同讀。
諾拉蒂卡則面對29項收賄指控,涉及金額為4萬8741令吉(約1萬4797新元)。控狀指她於2023年8月1日至10月15日間,從一名26歲女子手中,通過網上銀行轉帳的方式收取了29次賄金。這是作為協助考生通過第一部分電腦考試的報酬。
最後一名被告諾麗艾達,則被控於2023年8月1日至10月21日間,接收來自諾拉蒂卡的賄金,共通過網上轉了24次帳,總額2萬1172令吉(約6427新元)。 該筆款項同樣是作為協助考生通過電腦考試的酬勞。
兩人的行為均牴觸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6(a)(A)條文,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監禁,以及不少於賄金五倍或至少1萬令吉(約3036新元)罰款,視乎哪一個更高。
法官允許諾拉蒂卡和諾麗艾達各以7000令吉(約2125新元)保釋在外,諾拉菲達則獲准以1萬令吉保釋在外,並且每個月必須到反貪會報到一次,護照將交由法庭保管至案件審結。
法官擇定此案於6月26日過堂,以提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