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男子喝酒後送女同事回家,途中撞上交通燈,女同事為他頂罪,法官指男子應拒絕女方的提議,女方也不該妨礙司法公正,判兩人各坐牢3周,也吊銷男子駕照2年。
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2月16日晚上約10時48分,地點在摩綿路朝往中央快速公路方向的路段。
根據本報早前報道,事發當晚吃了晚餐後,喝了三四杯紅酒的袁正文送陳瑋怡回家,但當車子來到摩綿路要轉入中央快速公路時,卻失控撞上交通燈柱,導致汽車擋風鏡、保險杆、左前輪和車頭燈受損。
此時,陳瑋怡提議與袁正文交換座位,替他頂罪。袁正文擔心丟了駕照,便接受建議。
事發後,兩人雙雙落網。袁正文(36歲)早前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陳瑋怡(31歲)則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所面對的另一項提供假口供的罪行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法官今早下判時說,當陳瑋怡提出幫袁正文頂罪時,他應當拒絕。既然如今他沒有被控更嚴重的酒駕控狀,刑罰的起點應為監刑,而非罰款,因此判他坐牢3周以及吊銷各級駕照兩年。
至於陳瑋怡,法官指她或許因袁正文送她回家時發生車禍,所以出於好意願意為他頂罪,但向警員撒謊會影響案件的調查,是個嚴重的罪行。
法官也認為陳瑋怡的行為導致警員沒有為袁正文進行酒精檢測,最終無法控他酒駕。不僅如此,陳瑋怡第二次被問話時還繼續撒謊,因此最終判她坐牢3周。兩人都表示需要時間處理私事要求延期服刑,獲法官批准。
袁正文和陳瑋怡將分別在6月2日和6月9日入獄。(人名音譯)
被告袁正文。(檔案照)
被告陳瑋怡。(檔案照)
男子愧疚 隔天自首 男子撒謊後感到愧疚,選擇自首坦白自己才是肇禍司機。
據早前報道,交警抵達時,陳瑋怡稱車是她開的,並指自己開車前喝了一杯葡萄酒,袁正文也和陳瑋怡統一口徑,向交警撒謊。
陳瑋怡跟著被安排接受酒精檢測,因不過關而當場被捕,隨後被帶回交警總部進行進一步檢測。袁正文則得以離開,無需進行檢測。
事發隔天,袁正文對撒謊的行為感到愧疚,選擇自首,向警方坦承他是肇事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