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展开非法放贷打击行动,共有88人接受调查,年龄最小者仅14岁。
根据警方发布的文告,刑事侦查局和警方今年年5月19日至23日展开全岛突击行动,调查了88名涉及非法放贷的人士,他们的年龄介于14至74岁。
初步调查显示,其中一人涉嫌非法经营放贷活动,八人涉嫌到借款人住所进行骚扰,另有46人被指充当“跑腿”,协助非法放贷活动,包括进行自动提款机转账。
其余33人则涉嫌开设银行户头,并把他们的提款卡、个人密码或数码银行的密码生成器交给非法放贷者,以协助他们进行非法放贷活动。
目前所有涉案人员仍在接受调查。
根据本地法令,若任何人的银行账户、提款卡或数码银行密码生成器被非法放贷者使用,即可被推定为协助非法放贷活动。初犯者一旦被定罪,可判监禁长达四年、被罚款介于3万元至30万元,以及不超过六下鞭刑。
若为代表非法放贷者进行或企图进行骚扰行为被定罪,初犯者将面对长达五年的监禁、介于5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以及介于三至六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