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期再犯!新加坡男子全裸猥亵两度作案,心理评估显示情绪障碍引争议

19小时前     静姝     1909

新加坡组屋区惊现连环裸露猥亵案!

25 岁男子王天胜因在组屋全裸游荡、对女性实施猥亵,5 月 27 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两项控罪。

令人震惊的是,其首次被捕保释期间竟再次犯案,心理卫生评估显示其存在情绪障碍,但控方强调 “无身体接触不等于无伤害”,案件引发公众对性犯罪者监管漏洞的强烈关注。

保释期再犯!新加坡男子全裸猥亵两度作案,心理评估显示情绪障碍引争议

首次作案:晒衣女子目睹全裸猥亵,警方迅速逮捕 2024 年 7 月 21 日,38 岁女子在组屋六楼走廊晒衣时,遭七楼下来的被告王天胜全裸对视猥亵。

被告脱光衣物露出生殖器,持续与受害者眼神接触后逃回家中。

受害者丈夫报警后,警方当日逮捕被告,次日准予保释。控方指出,被告事前蓄意 “寻找女性对象裸露”,作案动机明确。

保释期再犯:全裸自慰吓坏 16 楼住户,监控记录全程 保释期间,被告刻意避开六楼,却将目标转向 16 楼。

2025 年 2 月 9 日,他发现某单位大门敞开,在楼梯间脱裤自慰,并全裸走过门前张望,被屋内 16 岁少女目睹。

屋主通过监控录像锁定被告,画面显示其多次裸露身体并做出猥亵动作,警方两天后将其逮捕并还押。

法庭激辩:情绪障碍能否成为减刑理由? 辩方以心理卫生学院报告求情,称被告无精神疾病但有情绪障碍,且未与受害者肢体接触。控方反驳指出:

心理威慑 :全裸猥亵对受害者造成严重心理创伤,尤其是未成年目击者;

累犯加重 :保释期内不思悔改,显示再犯风险高;

公共场所危害 :组屋作为密集居住空间,被告行为严重冲击社区安全感。

社会反思:性犯罪者监管与心理干预的平衡 此案暴露保释期间对性犯罪嫌疑人的监管空白。

数据显示,新加坡 2024 年公共场所猥亵案件中,12% 为累犯,而情绪障碍者再犯率较普通人群高 27%。法律界人士呼吁:

强化电子监控 :对高风险嫌疑人实施 GPS 追踪;

强制心理治疗 :将情绪管理课程纳入保释条件;

社区预警机制 :向周边居民通报嫌疑人信息(如韩国 “熔炉法” 模式)。

正如控方在庭上强调:“裸露的不仅是身体,更是对法律与公序良俗的蔑视。”

随着案件延期至 6 月 10 日宣判,公众期待司法系统在惩戒犯罪与心理干预之间找到平衡点,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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