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明日報》報道,2025年5月29 日中午,在新加坡遠東商業中心(Far East Plaza)三樓的一家服裝店,發生一起消費糾紛事件。42歲的銀行職員鄭女士申訴,稱自己遭遇店員強硬推銷,付款後才驚覺價格過高,要求退款卻遭到拒絕。
當天,鄭女士來到此前光顧過的這家服裝店。進店後,女店員熱情招待,不斷拿衣服讓她試穿。鄭女士挑選了兩件上衣和一條短褲,期間曾兩次詢問價格,店員卻轉移話題與她閒聊。
之後,店員讓其他員工將鄭女士選中的衣服打包,並詢問付款方式。在店員持續聊天的干擾下,鄭女士一時混亂,忘記第三次詢問價格,便選擇刷卡支付。然而,刷卡後她才發現自己竟支付了 1097新幣。
鄭女士當即要求停止交易,追問價格時,店員亮出衣服掛架上的價格標籤,解釋稱套裝的上衣和褲子分別為 299新幣,另一件上衣 499新幣,因均為韓國進口,所以總價較高。
鄭女士提出退款,店員先是提出給予 20% 折扣,後又表示可給 30% 折扣,但堅持不能退款,理由是自己並非老闆,且鄭女士使用銀行卡支付,需確認款項到帳,無法隨意退款,若為現金支付則有可能退款。鄭女士對此不滿,認為既然付款後能給折扣,就應該可以退款。
涉事商店女店員反駁稱,店內服裝都掛有價格標籤,掃描標籤價格會顯示在櫃檯螢幕上。曾因向顧客說明價錢,被顧客誤解為看不起對方而遭辱罵。該店員強調店鋪已在此營業超20年,且開有五間分店,經營規範。
最終,鄭女士選擇當場報警,並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未取走所購衣服。目前,該事件仍待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