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因家暴父母被判入青年改造所,不肖子获释不到两年又重犯,因向父母讨5000元不果,竟拳打两老,还威胁若不给钱就要将他们打死,自己再跳楼。
这起事件发生在今年4月14日晚上8时,地点在西部一带的组屋单位里。
被告是22岁的本地青年,案发时无业,他面对5项包括违反个人保护令、蓄意伤人以及刑事恐吓等的控状。他承认其中3项,法官将余项考虑在内后,昨天判他坐牢6个月。
被告家暴父母,被判坐牢6个月。(档案示意图)
受害者是被告的59岁父亲和60岁母亲,两人受妇女宪章保护,身份不得公开。
案情显示,被告父母在2021年4月1日,成功向法庭申请个人保护令,禁止被告对两人家暴。
案发当天晚上8 时,被告在住家客厅向父亲要5000元,父亲当时回说没钱,被告便出手拳打父亲肩膀和背部。
被告母亲听见吵杂声后,从房间出来探个究竟。被告见到母亲后,一边抓着母亲上衣,一边要求母亲给他5000元。被告在被拒绝后,往母亲右耳揍了一拳。
被告向父母动粗,还恐吓他们说:“如果你们不要给我钱,我就打死你们,然后跳楼!”
控方陈词时说,被告有案底,曾在2021年因恐吓和家暴父母,被判入青年改造所。
控方也说,被告获释不到两年再次犯罪,有必要给予阻吓性惩罚。控方也指被告违反个人保护令,要求法官判他坐牢5个月半至7个月。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他求情时表示为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表示会接受治疗,并在出狱后到半途之家改过自新。 蓄意伤人若罪成,最高刑罚是入狱3年,罚款5000元,或两者兼施。
刑事恐吓若罪成则可判最长1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