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張肖恩。(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一名前警曹從工作群組下載掃毒照片,結果看上一名涉案的年輕女子,竟私下聯繫對方,向對方索取性賄賂,被判監13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29歲的張肖恩(音譯),案發時是新加坡警察部隊的警曹。他面對3項包括牴觸濫用電腦法令、官方機密法令以及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早前在國家法院認罪。
案情揭露,2019年11月2日,被告在值班巡邏時,聽見對講機傳出同事在金沙進行掃蕩行動的消息。他隨後在工作群組內收到現場照,可見一個瓷盤上有白色粉末、金沙房卡以及捲起來的2新元鈔票。他看到照片後,把它存入手機中。
被告也通過對講機聽見有幾名年輕女子被捕,之後因感到好奇,通過移動數據終端機登錄警方聯繫通訊系統,抄下5名被捕女子的名字和聯絡號碼。
被告接著上社交媒體尋找5名女子的帳號,最後找到其中一人的社媒,被她的樣貌吸引,因此決定聯繫她。
2019年12月7日,被告為掩蓋身份,通過通訊軟體聯繫對方因知道對方是保險經紀,被告因此佯裝成想買保險的客戶,約她出來見面。
兩人隔天一起吃晚餐,被告謊稱自己叫「詹姆斯」,還聊到知道對方在金沙被捕一事。
晚餐後,被告騎摩托車送女子回家,兩人在一座組屋前的遊樂場繼續聊天,被告此時稱認識新加坡肅毒局高級官員,可以協助她。
見對方不信,還掏出早前存下的現場照來證明自己有辦法幫她。
為了遊說女子,被告也稱在肅毒局裡有朋友,能幫忙篡改尿液檢測報告。
他稱,若男嫌犯需要幫忙得給錢,女嫌犯則除了給錢外,也能以性賄賂調查官。實際上,被告都在撒謊,他根本不知道任何以上述方法脫罪的實例。
接著,被告稱若女子願意跟他上床,他便能幫忙。女子回應說會考慮。
一再要求 做『他的女人』 此後,雙方仍保持聯繫,被告也會一再提到要對方做「他的女人」或跟自己上床。為了見她,被告還謊稱從肅毒局調查官那裡得知一些機密,必須面對面說。
被告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的,因此會刪掉兩人對話,還叫對方不要向任何人披露對話內容。被告承認,自己因色念驅使犯下錯誤。
至於被告的罪行是如何被揭發的,法庭文件並未透露。據早前報道,被告在2021年9月被控上庭,案中女子並沒有接受他的那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