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例出租組屋房間根據房地產代理理事會發布今年的首個違規個案。事件中的房屋經紀在201年3月份開始幫一個三房式組屋的屋主出租房間。
當時,屋主表示只會出租一個房間,另一個房間則會上鎖,而屋主表明他將住在其他地方。
房屋經紀清楚知道在相關條例下,屋主必須住在組屋單位里,但他卻選擇知情不報,還幫屋主找了個租戶,並同意轉達屋主的意願,通知租戶說一旦遇到當局的檢查,就要謊稱屋主去了國外。屋主當時每月收取1400元的租金。
租高報低賺差價 屋主組屋被收回2022年1月份,第一個租戶退租後,經紀再找來另一個租戶以高達1900元的租金租下單位。但他卻背地裡通知屋主說每月的租金是1550元。
事實上,他指示租戶每月支付1550元給屋主的同時,還對租戶謊稱租金還包括每月一筆「維修費」,所以讓租戶把剩餘的350元租金轉入一個住家維修公司的銀行帳戶,而有關帳戶其實是他妻子開設的Home4u公司戶頭。他全權管理和使用有關戶頭,因此得以每月收取350元「紅包」。
這一次的租約,他同樣知情不報,沒有通知屋主必須住在單位里,仍繼續鎖住一個房間,讓租戶使用「整個單位」。
建屋發展局在2023年2月份突擊檢查有關單位時,揭髮屋主違例出租房間的行為。經紀接獲通報後安排租戶搬走。
租戶交還鑰匙給屋主時,雙方交談後才揭發經紀的行為。租戶揚言要報警和通報建屋發展局,房屋經紀最終將多收的5600元租金還給租戶。
當局隨後也收回屋主的組屋單位。當局的調查也發現,房屋經紀以較高的租金向租戶多收了34元的印花稅。
房屋經紀最終面對五項違例和行為不當的指控,房地產代理理事會對他發出2萬1000元的罰款和吊銷他的經紀執照1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