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马来西亚女子因涉嫌走私市值超过14万新币的毒品,在新加坡兀兰关卡被逮捕。
事件时间:
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上午
事件地点:
新加坡兀兰关卡(Woodlands Checkpoint)
涉案人员:
46岁马来西亚籍女子,骑乘马国注册机车入境新加坡
案发经过:
女子抵达兀兰关卡时,被移民与关卡局人员指示接受进一步检查
当局在机车前整流罩(挡风板)下方发现两个可疑包裹
移交中央肃毒局(CNB)后,进一步搜查发现共7个包裹
包裹内藏有:
1057克大麻
973克冰毒(Methamphetamine)
这批毒品的黑市总值估计超过14万2000新元
足以供约700名吸毒者一周使用量
李显龙早前表示
尽管其他国家有将毒品合法化的趋势
新加坡无意让毒品合法化
不会一味效仿其他国家的做法
避免让下一代滥用毒品
新加坡社会之所以安全
是因采取了严厉反毒的态度
新加坡涉毒法律
新加坡号称对毒品“零容忍”,所以在对待毒品犯罪是一个采取严刑峻法的国家。与我国一样,新加坡在毒品犯罪中最高是死刑,但采取的方式却很古老-绞刑,让人在临死之前还要遭受巨大痛苦。
上世纪60年代的时候,新加坡受西方国家的吸毒人员影响,导致国内吸毒人数不断上升。于是新加坡政府在1971年成立中央肃毒局,专门应对禁毒的问题,并在各个警局设立肃毒单位,肃毒单位的主要工作有两个,第一收集疑似吸毒者的尿液用于检验,第二监视毒贩的行踪。
1973年,新加坡制定了《滥用毒品法令》,对吸毒、贩毒等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刑罚。根据该法令,在新加坡贩卖、制造、出入境15克以上海洛因、30克以上吗啡和古柯碱、500克以上大麻、200克以上大麻脂或1200克以上鸦片者若被定罪,将被判处绞刑。
如果携带的毒品没有达到死刑标准,例如鸦片800—1200克、海洛因10—15克、大麻330—500克、吗啡和古柯碱20—30克、大麻脂130—200克,这在新加坡将被判定为非法交易毒品,同样也要面临非常严厉的惩罚,判处20至30年监禁和15次鞭刑。
根据经济学人的一篇报道,世界上有32个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对毒品犯罪者处以死刑。然而只有6个国家事实上对毒品犯罪者执行死刑。这六个国家分别是中国,伊朗,沙特阿拉伯,越南,马来西亚,和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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